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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市房产局:房屋维修金这些地方能用

发表于2015-03-19
标签:物业 房产 住宅 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 

3月16日,市民李先生反映,他在西站一小区住了12年。购房前就交纳了房屋维修金,但是这12年来,小区单元门锁坏了物业要收费,锅炉配件坏了或更换要收费,不知道为啥不用房屋维修金去维修。目前很多人不知道房屋维修金包含哪些维修项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兰州市房产局物业处有关负责人,对该问题进行了详细了解。

据该局物业处袁处长介绍,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交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这笔资金存在每个业主名下,但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监督使用。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涉及的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而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需要进一步明确的是,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小区内供暖锅炉及其配件的更换维修,小区内垃圾桶的设置、更换,都不能用动用房屋维修金。

袁处长称,并不是所有的涉及到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部分的维修都能动用房屋维修金。动用维修金必须过“3道关”。一是维修范围属于房屋维修金包含的地方;二是维修费用必须超过维修对象总造价的20%,即低于20%不能动用;三是必先征得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本报记者 张继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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