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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谁说了算?准备交房的邻居真的要注意了

发表于2014-11-13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经验收合格”作为房屋交付条件,有些人理解与开发商不同,导致迟迟没有拿房


房屋质量合格交付是法定义务,且房屋质量验收合格实行的是备案制。双方合同约定交房条件为“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由于该开发商开发出售的是整个小区房屋,个人购买房屋系根据对整个小区的总体评价,才会作出购买决定,与开发商达成买卖意向,故约定的交房条件应理解为整个小区房屋验收合格,以满足买受人对房屋居住的需求。

 

这个可以学习的地方很多啊,大家在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看仔细了,具体的交房条件是什么,这个可涉及到交房时候各位业主的利益,准备交房的邻居们,大家都要小心啊


发表于2014-11-13

学习了。关键时刻很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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