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

主题:北京:出租房单个房间最多住两人

发表于2013-07-18

《通知》明确规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每个房间居住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通知》要求,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通知》强调,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人负责,出租人应当确保所出租房屋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承租人违反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房屋承租人对其使用行为负责,未按照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通知》还要求,将面积标准、居住人数、限制条件等写入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和《物业管理规约》,住宅物业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加强自我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屋管理单位对发现的违规租赁行为要及时书面报告业主委员会和相关主管部门并存档备查。

此外,《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为违反本规定的房屋租

 

发表于2013-07-18

北京人真可怜

发表于2013-07-18

可怜巴巴的

发表于2013-07-18

房租贵的吓死人啊 

发表于2013-07-18

北京人真可怜

发表于2013-07-18

5平米还能住多少人啊 

发表于2013-07-18

以后房租能贵死人

发表于2013-07-25

我当初就是两个人住八平米房子里,厕所还是公用的。住的学区房,没办法。。。

发表于2013-07-29

这个也有要求啊 

发表于2013-08-07

这个也有规定?

上一页|1|2|3|上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