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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烟台率先推行"三房合一"新政 两类人群纳入保障

发表于2014-01-14

日前,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将于201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烟台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同时,在面向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保障的基础上,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范围。13日,记者就此采访了烟台住建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住建部门介绍,《办法》共七章、六十二条,全面涵盖了住房保障规划与房源建设筹集、保障条件与保障标准、申请与准入、使用管理与退出、监督管理等各个环节,核心是全面推行“三房合一、租补分离”的住房保障新模式。

租赁型保障房“只租不售”
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房大并轨”

过去,烟台住房保障实行以经适房、廉租房配租和廉租补贴、公租房为主体的多类型保障方式,既有购置型保障房,又有租赁型保障房和货币化补贴。

《烟台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出台后,将整合保障房资源,提出将经适房、廉租房、公租房“三合一”,统一归并为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型保障房“只租不售”,意味着今后我市保障房的产权永远姓“公”,以满足基本居住需要为主,逐步实现循环滚动利用,使得保障资源配置更有效率和更加均等化。

实行“租补分离”的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面积标准进一步提高

《办法》实施后,对并轨的租赁型保障房,房租不再实行减免,而是实行市场化租金,参照同地段、同类型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租金标准。租赁补贴将作为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根据保障对象的收入水平,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原则上家庭收入越低,补贴额度越高。

在具体操作中,保障房租赁和租赁补贴二者既分开实施,又相互关联。保障家庭承租保障房,可以按月领取租赁补贴,但前提要及时、足额缴纳房租和其它应缴费用。

在补贴标准上,《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划分为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4个档次,分别按市场平均租金的100%、80%、50%和30%确定补贴标准,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所承租住房的租金。各档次的收入标准和补贴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公布。

相比过去,新《办法》从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出发,将1人户保障面积由15平方米提高到30平方米,2人户由30平方米提高到40平方米,3人户以上仍执行50平方米的保障面积,政策操作更加合理。

“租补分离、明收明补”的保障方式,遵循了困难程度不同、补贴程度不同的“级差补贴”原则,将原来租金减免形式的“暗补”转变为货币补贴形式的“明补”,不仅更好地实现公共政策的公平性,而且能够形成较好的退出清算机制,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发表于2014-01-14

该投机的还是投机,穷人捞不着住的

发表于2014-01-14

真正需要的人反而申请不上

发表于2014-01-14
引用:逸夫楼5号楼在2014-01-14 15:19:15写道:
3楼

真正需要的人反而申请不上

 申请环节需要透明点

发表于2014-01-14

只租不售?

发表于2014-01-14
新鲜的的,您好!您所发的帖子“烟台率先推行"三房合一"新政 两类人群纳入保障”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1-14

这样能保证真正需要的人的权益吗

发表于2014-01-14

如果是只租不售的话,有权利的人还能去 租吗?

发表于2014-01-14
引用:新鲜的的在2014-01-14 15:24:08写道:
8楼

如果是只租不售的话,有权利的人还能去 租吗?

 这种方式稍微靠谱点  希望权利寻租者能自觉点

发表于2014-01-14

保障家庭承租保障房,可以按月领取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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