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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大消息】烟台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啦——连缴六个月就可贷款

发表于2014-11-04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新政落地,于11月1日起实施。新政放宽了公积金贷款条件,连缴6个月就可贷款,异地缴存可本地贷款,还对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进行了适当调整。

职工未婚子女也可提取公积金

记者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了解到,新政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放宽提取条件。

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和提取人范围扩大,由原来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增加了未婚子女。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调整为首次提取在贷款发放后即可办理,取消首次提取在正常还贷12个月后办理的限制。

以上两项新举措的推出,每年可使25900名职工从中受益。

二手房贷款不必再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上,新政也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

在本市购买商品房的缴存职工,可以在取得全款《烟台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后办理提取,取消取得全款购房后办理提取的原规定。

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不必再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全部还清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取消提供银行出具的还款结清证明和最后一次还款金额对账单这两种材料。

连缴6个月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建部等三部门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后,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推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新举措。

借款申请人缴存条件由原规定的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1年、累计间断不超过3个月,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月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和前缴存地累计缴交中断未超过3个月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

具有烟台市户籍但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我市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提高到30万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对贷款额度的计算标准进行了调整,包括对个人还贷能力系数和家庭收入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此项举措可使户均贷款额度提高2万余元。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建商品房标准,即最高贷款额度和期限由原来的20万、20年提高到30万、30年,此举将有效缓解刚性购房群体购买二手房的资金压力。

发表于2014-11-04

六个月就可以贷款了,真的越来越人性了

发表于2014-11-04

二手房的额度也提高了呢

发表于2014-11-04

这不是这个月才刚开始实施的吗

发表于2014-11-04

放宽条件啦

发表于2014-11-04
zouzou小朋友,您好!您所发的帖子“【重大消息】烟台公积金贷款新政出台啦——连缴六个月就可贷款”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11-04

我们是不是无法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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