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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国土局表示:土地证已经停发不再办理过户

发表于2017-02-09

胶东在线网友提问:你好,我2016年7月在福山区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屋,贷款于2016年12月放下来了。房产证在贷款前已经过户与我,现在贷款下来了,房管局告知土地证必须把贷款还上后,才能过户。而卖房给我的人岁数已经快60了而且老家是外地的,卖完房就回老家了,如果我真要还款30年,30年后,到时卖房这人不一定还能找到或者早已经离世,为避免到时找不到卖房或者卖房人已经离世的情况,现在我需要做什么工作,才能使得以上两种情况出现时,土地证能顺利地过户给我,谢谢!


烟台市国土资源局对此回复:您好,土地证已于2016年9月20日停发,不再办理过户,有房产证即可,不动产登记有您房屋的档案,可以查到土地信息,将来过户时在国土局网站上做一下公告就可以了,现在什么都不用做。


发表于2017-02-09

酱紫呀

发表于2017-02-09

这个活干得不错

发表于2017-02-09

人性化

发表于2017-02-09

厉害了

发表于2017-02-09

点赞

发表于2017-02-09

房管局不懂事啊

发表于2017-02-09

怎么房管局一个说法 国土资源局一个说法

发表于2017-02-09

对呀 为啥没同意观点

发表于2017-02-09

幸好问问 要不被房管局带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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