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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子在装修 物业费是否要全额交齐

发表于2016-11-24

目前房子在装修,物业还没验收,装修押金还没有退,新房还未入住。请问领导,物业费需要缴纳吗?


烟台市芝罘区住房建设局对此回复:您好,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房子未交付时,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交付后,物业费由业主承担,也就是说,开发商交付钥匙时,物业费已经开始计算。如果业主长期不住,可以向物业登记,按照烟台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确认。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价格主管部门。


发表于2016-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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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6-11-24

长期不住的不应该缴纳

发表于2016-11-24
引用:窗边的沙漏在2016-11-24 16:43:14写道:
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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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恩热心人

发表于2016-11-24

乱收费屡禁不止

发表于2016-11-24

希望物业也都看看

发表于2016-11-24

感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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