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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常情况下,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经济组织,不符合提取条件。因历史原因,可能部分居委会的居民存在城市居民与村民两种身份,则要证明该职工实际身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胶东在线消息 近日,问题编号为797851的网友留言咨询:您好,我在烟台交的公积金,现已离职回到蓬莱,办理销户提取公积金业务,我是农业 ,我们村现在已由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村里出具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盖的章是社区居委会,请问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我是蓬莱的,我咨询过我们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处,他们说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上加盖蓬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章即可,请问这样是否符合提取规定,若不符合,应该如何办理,谢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对此回复:您好!正常情况下,居民委员会是城市经济组织,不符合提取条件。因历史原因,可能部分居委会的居民存在城市居民与村民两种身份,对此类居委会出具的证明,要求另外提供街道办事处下属劳保所提供的证明或蓬莱公积金答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上加盖蓬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印章,用以证明该职工实际身份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