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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调整开发区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公告》: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委对开发区住宅存量房数据进行了采集、论证、调整,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定于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
小道:开发区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
房天下快讯:今日,一份名为《关于调整开发区住宅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的公告》的文件照片传出,内容是:
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范围住宅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提高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评估存量房交易申报计税价格的准确性和公信力,根据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3 ]129号)、 《 山东省涉税财务价格认定办法 》 (鲁政办字[2015]229 号)的规定,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改委对开发区住宅存量房数据进行了采集、论证、调整,调整后的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系统定于2019年2月18日起执行。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19年2月12日
实锤:前期工作已于2018年8月起招标
房天下查证,开发区管委官网,已于2018年8月,发布《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存量房基准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公开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及技术要求”内容是:
一、采购内容
为全面落实《山东省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鲁价办发[2016]5号),充分发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涉税财物价格认定中的作用。经调查论证,提出对开发区范围内住宅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认定协助要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启动了对相关区片住宅存量房交易基准价格认定工作。
二、项目要求
一是测算范围为开发区内所有已进行产权登记的住宅存量房(约30万套),以套为单位,调查测算每套住宅的价格。
二是在90个日历天内,按要求完成全面调查测算,并形成调查评估报告。
三、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拟选定3家评估机构,中标单位共同承担开发区区内存量房评估工作。具体区片划分由招标人安排,中标单位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分别签订评估合同
2、房屋评估价格基准日为2018年8月1日。房屋评估价格与房屋实际价格的误差不超过±5%,超过此范围的,在约定时限内责令修改或重新评估,并视情节酌情扣减评估费。
背景:2018年7月2日起开发区全面推行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
延伸阅读:调整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多城市已经执行
以九江为例:
山东德州: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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