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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我市自2017年6月25日起正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届时跨设区城市调动工作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不用再往返奔波。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2019年2月13日发布 :我中心因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上线,将于2月19日至2月22日停办异地转移业务,2月25日恢复办理。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知识拓展
一、什么叫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我市自2017年6月25日起正式接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届时跨设区城市调动工作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不用再往返奔波。
二、怎么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的公告
各缴存单位及职工:
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我市自2017年6月25日起正式接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现将调整后的异地转移业务流程公告如下:
一、由烟台市转移到外地市的缴存职工,应直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二、由外地市转移到烟台市的缴存职工,应携带以下材料到本市缴存地公积金中心申请:
(一)申请人身份证的原件;
(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请登录http://www.ytgjj.com下载打印)。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申请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请登录http://www.ytgjj.com下载打印);
(二)《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两份;
(三)职工身份证的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原件。
三、我市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员。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四、办理时限
(一)本市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至转出地公积金中心。
(二)转出地公积金中心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信息传输与资金转出业务。
(三)本市缴存地中心收到转移信息与转账资金后,在3个工作日内为职工办理完毕登记入账手续。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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