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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4日,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烟台市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的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完善土地经营机制,加强市区土地资产的统一管理,4月4日,烟台市政府下发《关于成立烟台市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任主任,副市长任副主任,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委员的市区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明确,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主要是审议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审议土地征收储备计划、土地整理计划、土地出让计划、土地储备和出让价格、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以及需提交委员会研究的其他有关事项。
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组织召开,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重要事项可临时增开。审议事项经集体研究,终决策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由委员会主任或主任委托副主任签发。(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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