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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周岁必须上学 不上学算失学?
市民提问:教育局领导你好;开发区教育局今年规定年满6周岁必须上小学一年级,不上学算失学?请问,这是一句那条法律规定?教育部现在都放开上学年龄限制了,为什么到了地方就变味了呢?难道开发区不是中国的?不受中国教育部领导管理?
部门回复: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咨询电话:6396782。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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