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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真是后怕!大家晚上出门千万要小心啊,最好搭伴,尤其是女性朋友

发表于2012-11-23

一名“80后”小伙在自己17岁时就开始抢劫盗窃,今年5月份刚刑满释放,本打算回家,可是父母已身故加上身上无分文,小伙再伸出黑手,夜晚连续抢劫两名独行女

 

子。昨日,记者从芝罘区检察院获悉,因涉嫌抢劫罪,王某被依法逮捕。


  深夜连发抢劫独行女子案

  今年9月初的一个晚上10时许,家住幸福的牟女士独自一人往家里走,路上牟女士发现一名年轻小伙很“独特”,个子不高、小平头,在路边溜达时不停地往附近的车里张望,牟女士感觉此人有问题,好像应该是砸车的蟊贼。

  小伙在张望的同时也观察周边的情况,突然牟女士进入到小伙的视线。小伙一看周边没人,突然从背后向牟女士冲了过去。牟女士听到急促的脚步声感觉不对劲,刚要回头结果被小伙搂住脖子,一把推倒在地,身上的包被小伙抢走。

  小伙抢到包后发现,包里只有百余元现金和一张牟女士的身份证。因为自己没有身份证,正好方便上网了,于是,小伙随身带着牟女士的证件。牟女士报警后,警方立刻介入调查。

  随着警方的调查深入,犯罪分子也没闲着,9月27日,幸福一带再次发生抢劫独行女子的案件。案发当晚,李女士下班回家途中看到一名男子站在楼下一处阴暗处鬼鬼祟祟,此时,李女士心里突然一咯噔,“不好,会不会是抢劫的……”刚刚想到这儿。男子扑了上来,将李女士的手提包抢走。

  一小时内俩女子遭抢被打

  9月30日晚9时许,刘女士从母亲家吃完饭回家,在楼下刚停下车,突然感觉有人在身后拉自己的挎包。刘女士回头一看,一男子正在抢包,刘女士本能反应与男子厮打了起来。但是,女子毕竟体力不及男子,被对方摔倒在地。“救命啊……”刘女士一边呼喊着楼上丈夫的名字一边紧抓挎包不放手。最后,男子急了眼,挥起拳头砸向刘女士。待到丈夫从楼下出来,男子已经消失。

  警方赶到现场后发现一条线索,刘女士在于对方厮打过程中,男子丢下了一个包,里面有身份证、烟、月饼等,而这个身份证的主人恰好正是三天前被抢李女士的证件。警方断定,最近此类案件应是同一人所为。

  然而,就在案发1小时后,芝罘警方再次接到报警,辖区又发生一起抢劫案,一名女士与歹徒搏斗时被打伤。受害人姓吴,当晚10时许,自己一人行走时感觉身后有人尾随,吴女士回头一看是一名小青年,看到吴女士已经有了警觉,该男子迅速拐入一个胡同内消失。熟料,男子已经盯上了吴女士,趁其不备一个箭步冲上前抱住吴女士。

  吴女士也不甘示弱伸手抓向男子的脸部,该男子被抓伤后十分恼火,随手抡起一块砖头猛砸向吴女士。最终,包被抢走。接到报警后,警方根据吴女士提供的线索,立刻跟踪嫌疑人,很快在一家网吧内锁定嫌疑人身份。

  进入网吧,民警一眼认出了嫌疑人,该小伙脸上还有刚留下被抓的伤痕,看起来十分狼狈不堪。再一看小伙登记使用的身份证竟然是9月初被抢牟女士的证件,民警更加断定该小伙就是近日警方苦苦寻找的劫匪。于是,民警立刻上前将小伙按倒在地带回派出所。

  80后的抢劫犯是个惯犯

  经审讯,原来,该小伙姓王,1988年生人。一翻看其记录,原来是个有案底的人。王某在年仅17岁时,就因抢劫、盗窃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09年8月刑满释放;2010年5月又因故意伤害罪在潍坊被判刑二年,2012年5月5日释放。随后,王某来到烟台。

  芝罘区检察院依法对王某进行了讯问并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据王某交代,因为案发当天是中秋节,本应回家与家人团聚,但其父母早已去世,老家的亲戚不多,想回家但身上的钱又不够,于是就产生了抢劫的念头。

  原来,在王某未成年时因抢劫入狱,2009年刑满释放回家后得知父亲去世。王某告诉检察官,今年5月份,其因故意伤害罪在潍坊释放后,在潍坊呆了六七天后,回到了原籍办理身份证,之后又回到了潍坊一个装修公司干了二个月,因为嫌脏嫌累,就炒了老板的鱿鱼。于8月份离开潍坊来到芝罘区幸福。

  因为小时候,王某曾跟随父亲在幸福一带租房居住,所以对这一带比较熟悉。来烟之后找过一段时间工作,但因没有身份证,没有人要,王某就靠抢包过日子,抢来的钱都用来上网吃饭住旅馆。根据公诉机关的认定,嫌疑人王某以暴力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触犯了刑法规定,涉嫌抢劫罪,且系多次作案,对社会危害性大。目前,王某已被芝罘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发表于2012-11-25

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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