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业主还要交物业费吗?
- 发表于2013-08-07
围观一下
- 发表于2013-08-07
不住 就不交吗啊啊
- 发表于2013-08-07
- 发表于2013-08-07
个人认为开发商交房后,业主就得交物业费。
- 发表于2013-08-07
对于投资的 是一个打击
- 发表于2013-08-07
对于自住的来说 是个伤害
- 发表于2013-08-07
这个 也得分类吧
- 发表于2013-08-07
应该分为 自主 和 投资 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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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住 就不交吗啊啊
个人认为开发商交房后,业主就得交物业费。
对于投资的 是一个打击
对于自住的来说 是个伤害
这个 也得分类吧
应该分为 自主 和 投资 两部分
业主购买的商品房交付后,房屋一直处于闲置状态。那么,对于长期空置的房屋,业主还要交物业费吗?
2009年1月,出于投资目的,济南市民王先生(化名)在济南市历下区黄金路段购买了一套住宅,并于2010年5月办理了收房手续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虽然王先生多次收到物业公司催收物业费的挂号信,但一直未予理睬。2012年10月,物业公司向历下区法院起诉王先生,要求他支付总物业费的70%即7000余元的物业费,并支付近万元的违约金。
王先生认为,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他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过房屋,根本就没有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所以物业公司向其索要物业费和违约金是没有道理的。物业公司认为,虽然王先生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用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王先生仍应按照协议的约定交纳70%的物业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